15.指挥部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气象服务和灾害防御工作。
(四)Ⅰ级响应
预案启动:指挥部指挥长签署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命令。指挥部办公室向有关市气象局和指挥部成员单位发布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命令。
应急响应程序:
1.指挥部全体成员接到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后,立即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迅速到达工作岗位; 指挥部全体成员参加省气象台天气会商;指挥部领导轮流值守,根据最新情况实时调整决策。
2.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单位的有关人员迅速到岗待命,手机24小时开通;指挥部成员单位分别选派一名人员到指挥部办公室集中办公。
3.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和负责人在岗带班制度,并分别于每日10时、15时和21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并抄报应急与减灾处、观测与网络处、科技与预报处。
4.办公室向中国气象局应急办、省政府应急办上报情况报告;通过NOTES邮件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向指挥部成员及进入应急响应状态的单位负责人通报情况;随时检查、督促各应急响应单位工作;统一安排组织对外宣传,收集部门外宣传报道动态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确定不同阶段的宣传口径和重点,组织策划部门内外媒体宣传报道工作;根据指挥部要求,组织落实新闻发布。
5.应急与减灾处根据灾情发生、发展趋势,及时组织应急会商,向指挥部提出变更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应急响应范围的建议;协调安排气象应急现场服务工作;及时组织搜集、整理有关气象灾害发生、发展的气象资料,加强气象灾害影响分析,组织制作有针对性的专题服务材料报指挥部审定后发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全面开展应对气象灾害的各类保障服务;为新闻宣传组提供对外宣传的预报预警服务材料素材;遇有情况随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6.观测与网络处及时掌握进入应急响应状态的有关市气象部门重要气象装备、通信系统运行和观测资料传输情况,发现故障立即组织排除;组织协调对关键地区重要装备的保障,负责实施重大监测设备的跨市调度;按照指挥部要求,落实应急监测和通讯传输任务;组织实施指挥部要求的应急加密观测;遇有情况随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7.科技与预报处及时组织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每日下午增加1次天气会商;及时组织发布预报、预警及预警信号;根据需要向指挥部提出应急加密观测需求;遇有情况随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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