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科技与预报处
负责组织实施加密天气会商;组织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预警信号的制作;根据指挥部要求,组织气象灾害现场气象预报服务;负责组织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报过程技术总结;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5.计划财务处
根据部门受灾情况,准备紧急救灾款,筹措本系统救灾经费等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6.省气象台
负责气象灾害应急相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的发布,向中国气象局决策服务中心提供灾情信息;负责气象灾害实况、预报、预警等信息的制作和发布;负责向指挥部提供气象服务信息;负责实施气象灾害应急预报预测会商;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7.省气候中心
负责提供气象灾害应急相关决策服务材料的气候预测、气候背景分析、影响评估;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8.省气象服务中心
负责利用电视气象节目、手机短信、“12121”电话答询、网站等手段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负责收集气象灾害现场视频资料;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9.省气象科学研究所
负责卫星遥感监测与分析,及时向指挥部提供气象灾害信息及服务产品;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0.省防雷中心
负责雷电灾害的现场监测与分析,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相关信息及服务产品;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1.省气象技术装备中心
负责地面观测站、雷达等气象探测仪器设备的运行保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2.省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应急响应工作状态中的水电保障、卫生、车辆、安全保卫、食宿安排等;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3.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负责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应急响应标准的确定
根据灾害性天气强度标准及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六、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程序
应急与减灾处根据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或者中国气象局应急响应启动情况,向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建议;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应急会商,提出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命令启动建议,报指挥部审批,由指挥部下达启动应急响应命令,各单位按照本预案职责做好应急响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