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挥部职责
1.决定和宣布部门内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的启动与终止、应急响应等级的变更;
2.适时向省政府提出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的建议;
3.组织指挥气象灾害防御的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向中国气象局和省政府提供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服务,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指挥、督促进入应急响应状态的机构开展工作;
6.指挥、协调受气象灾害影响的有关市气象局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7.调度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装备等资源;
8.遇指挥长、副指挥长外出等特殊情况,由主持省气象局工作的局领导履行指挥部职责。
(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根据预报预警信息,向指挥部提出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调整响应级别的建议;
2.根据指挥部命令,统一组织、协调本部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处置工作;
3.根据指挥部授权,组织开展灾情报送、应急工作情况报告编报;
4.检查、督促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单位的工作,并向指挥部报告;
5.负责组织与气象灾害应急有关的内外宣传报道;
6.负责组织气象灾害应急科普宣传;
7.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办公室
负责应急值守的安排与督导;经指挥部授权,发布启动(终止)应急响应、更改应急响应级别的有关命令;根据指挥部办公室安排,向中国气象局应急办、省委值班室、省政府应急办报送应急组织工作情况报告;根据指挥部办公室安排,适时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应急指挥室、应急值班室的建设与设备维护;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应急与减灾处
适时提出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调整响应级别的建议;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气象灾害灾情调查、评估、分析;负责组织相关决策气象服务材料的制作,向中国气象局减灾司报送相关材料;负责组织开展应对气象灾害的公众服务;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观测与网络处
负责组织各类气象观测资料和预报预警产品的收集和传输;负责组织应急加密观测及资料传输;负责组织气象装备的运行、监控、维修和跨市调配;负责组织信息网络的维护与保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