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食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检查,监督食品生产单位落实油脂原料和食用油脂采购查验和进货台账制度,建立废弃食用油脂处置管理制度;依法查处食品生产环节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脂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用油脂流通环节监督检查,监督经营者落实食用油脂进货查验制度;依法查处流通环节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脂的违法行为。
(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监督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用油脂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脂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八)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畜禽定点屠宰场(点)建立屠宰加工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负责餐饮行业管理,引导餐饮企业诚信经营。
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农业、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餐厨废弃物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认真开展生产、销售和使用“地沟油”专项整治活动。各地要及时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和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开展调查摸底,准确掌握餐厨废弃物的流向及用途。要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区域,仔细排查、清理、取缔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查到底,严厉打击有关违法犯罪行为。要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的食用油脂经营者为重点环节,加强食用油脂购销台账的检查,严肃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脂的行为。要以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为重点单位,加强对食用油脂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脂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
(二)切实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各地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符合本地区特点的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要求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并落实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在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备案的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要求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建立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要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的行为,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内部集体食堂(餐厅)不按照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的,要追究食堂(餐厅)所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要创造条件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通用的信息平台,对餐厨废弃物管理各环节进行有效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