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关于整顿长江采砂秩序确保防洪航运过江电缆安全的决定》(1995年1月17日皖政〔1995〕4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2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99号发布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安徽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规章的决定》修订);
六、《
安徽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1995年3月2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60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2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99号发布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安徽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规章的决定》修订;根据2004年8月1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75号发布的《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安徽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规章的决定》修订);
七、《
安徽省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暂行办法》(1995年6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63号发布);
八、《安徽省经济合同管理若干规定》(1995年12月17日皖政〔1995〕67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2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99号发布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安徽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规章的决定》修订);
九、《
安徽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办法》(1995年12月2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69号发布);
十、《
安徽省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1996年7月1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73号发布);
十一、《
安徽省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12月2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97号发布);
十二、《
安徽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办法》(1998年5月2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04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