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2011上海教育年鉴》撰稿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2011上海教育年鉴》撰稿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法〔2010〕21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上海远程教育集团、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评估院:

  为做好《2011上海教育年鉴》(以下简称《教育年鉴》)的撰稿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要求,记载教育改革取得的新成就,体现教育教学工作的新进展,展现教育事业发展的新面貌。

  二、撰稿重点

  以学习贯彻国家和上海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主线,以认真落实全国和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为重点,结合《2010年上海市教委工作要点》的精神,主要反映:编制和实施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立德树人,推进学校德育工作;促进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发展,提升基础教育水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增强服务上海经济社会水平;注重内涵建设,提高高等教育水平;积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以人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提高教育管理规范化水平。

  三、撰稿要求

  《教育年鉴》作为一部教育工具书,具有很强的资料价值和史料价值。因此,各单位要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重视《教育年鉴》的撰稿工作,所选题材要有历史价值,内容要准确完整,文字要简练平实。要客观、准确地反映本单位、本地区当年度教育工作发展变化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创新举措、主要成果和发展轨迹。具体要求包括:

  (一)连贯性。注意当年度撰写的内容与上年度的连续性和新进展、新成果,忠实纪录教育改革和创新的历史进程和轨迹。与上年度内容无变化的不再表述(如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院系设置等)。

  (二)真实性。撰写的内容应当事实清楚,事件和活动的时间、地点、人物和结果等均应表述正确;数据准确,核实无误。

  (三)典型性。选取的条目应突出重点,反映本地区本单位2010年度发生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创新举措、主要成果等,体现本地区本单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特色、特点、个性和亮点,不求面面俱到。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