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X2010P0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X2010P0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批复
(厦府〔2010〕430号)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规划局: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厦门市规划局关于X2010P0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厦国土房地〔2010〕157号)文悉。经研究,同意你们报送的位于翔安区13-15曾林片区巷西路(旧324国道)与厅口路(未建)交叉口北侧地块(编号:X2010P0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拍卖出让工作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主持,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承担具体工作。拍卖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同意你们报送的翔安区13-15曾林片区巷西路(旧324国道)与厅口路(未建)交叉口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和规划设计条件。

  三、有关该项目拍卖出让的竞买人资格、拍卖起叫价、竞买保证金及地块规划设计要求等相关事项按你们提出的方案处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