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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是智能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阶梯电价执行的基础条件,也是实现用电智能化的重要支撑。为深入推进全市节能降耗工作,加快我市智能电网产业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利用5年时间,建立覆盖全市每个用户的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实现用电信息的全面采集。其中2010年,全市要完成19.13万户低压用电户和4851台变压器的用电信息采集任务。

  二、实施方法

  对用电户的非智能电表进行免费更换或改造,同时布线建设信息传输通道,安装智能化采集终端,对无法采集的电能表进行更换,实现用电信息的全面准确采集。

  三、实施步骤

  从2010年10月份起,在全市启动用电信息采集安装布线和智能电能表更换工作,以居民小区为单位,分区域逐步实施,要求安装一片、调试一片、建成一片、应用一片,确保在年底完成今年工作计划。到2014年,完成全市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作。

  四、组织保障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作涉及各个部门,惠及千家万户。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此项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理顺工作流程,密切配合、协同运作,为系统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1.全市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作由市经信委牵头协调,市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2.各市(区)政府、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积极配合系统建设工作,做好居民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协调处理系统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住建(房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其积极支持系统建设。

  4.供电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妥善处理好系统建设过程中的问题与矛盾,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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