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农户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吸纳社会资本入驻项目区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建设特色农业基地,促进项目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对以市场为主体经营开发的农业项目,可实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引导资金投入到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和运行的安全、有效。
三、具体形式
(一)从预算编制环节入手,实行支农资金整合。各县(区)财政部门要依据确定的“三农”工作重点任务,从预算编制入手开展整合。一要根据事业发展、履行职能的需要,合理确定农口部门预算的支出重点,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项目支出进行适当的归并、整合。二要结合历年对部门单位专项资金检查情况,对结余资金比例大、绩效不明显、已经完成既定目标的项目进行调整、取消。要认真清理财政支农专户资金结余情况,将多年不用的予以调整和整合。三要严格控制新增支农专项资金的设立,新增必须的支持事项,应首先按照“有进有退”的原则,通过调整现有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使用方向予以解决;必须新设项目的,实行部门申报制,统一由财政部门提出意见报政府审定。
(二)以重点产业为平台,实行支农资金整合。各县(区)要围绕地方优势特色产业、政府出台的重点实事工程、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或基础设施建设的薄弱区域,整合资金,集中投入,形成合力。当前,应重点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园、小农水重点县项目,整合相关的专项资金,与中央、省、市财政补助资金统筹使用,特别是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项目,可结合农产品品牌创建、农村沼气无害化处理、农村村级一事一议资金奖补、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予以统筹和整合,形成“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市财政将整合资金3000万元,重点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和脱贫攻坚。
(三)注重项目规划和申报,形成项目资金整合效应。要以规划为引导,注重项目资金的申报,以项目整合带动资金的整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和重点支农项目建设规划,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组织申报。要分清各部门投入的重点和环节,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加强沟通,加强配合,实现项目申报向重点产业园区集聚,向主导产业集中。
四、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