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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的通知

  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申报要求
  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采用“申报、确定、创建、评估”方式组织推进。
  1.认真组织学习全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方案。各地要结合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学习以及“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认真学习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方案,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增强做好职业教育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
  2.研究制定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各地要对照全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方案的总体要求和建设标准,研究分析本地区职业教育科学发展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确定本地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目标任务、具体举措和保障机制,制定本地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性方案。
  3.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以市、县(市、区)为单位申报。以省辖市为单位申报的,实验范围应包括所属全部县(市、区),其所辖县(市、区)不再申报。以县(市、区)为单位申报的,相关省辖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申报工作的指导。
  4.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于2011年1月10日前向省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抄送省教育厅。书面申请附《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申报表》(格式见附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在省政府领导下,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部门组织评审,确定部分地区启动实验区建设。

  附件: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申报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
实验区建设申报表

  申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
  申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江苏省教育厅


  一、区域经济社会概况

包括:区域面积,区域人口,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财政收入及增长率,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特色产业概况与发展趋势,劳动人口概况,2011年-2015年初中毕业生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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