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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做大做强的意见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做大做强的意见
(安政〔2010〕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建筑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建筑业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柱作用,结合我市建筑业存在的产业集中度不高、综合素质偏低、竞争力不强等情况,紧紧围绕促进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这条主线,进一步加大政府支持扶持力度,大力实施人才、科技、品牌和“走出去”战略,强化核心竞争力,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素质,努力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对建筑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建立建筑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定期研究建筑业发展方向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解决建筑业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尽快依据本意见,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大对企业的指导、扶持、服务和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共同促进建筑业更好更快发展。
  市政府每年初召开全市建筑业发展大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安排部署新年度工作,完善建筑业发展的措施,使建筑业发展进一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快速发展
  (一)积极扶持龙头骨干企业
  制定建筑业企业发展规划,每年评选1个“建企航母”、 10家“骨干建筑企业”、10家“优秀建筑企业”。对以上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在市场准入、金融授信等方面予以优先推介和扶持,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和规模效应;积极培育和扶持有条件的一级、二级企业晋升为特级和一级资质企业,凡资质顺利升级的企业,优先考虑对其奖励。在以上企业办理各建设手续时,可依有关规定以其荣誉作为信用担保,减、缓相关费用。具体办法由各相关部门制定。
  (二)建立行业评价体系,制定行业激励措施
  由市政府设立建筑业发展奖项,以企业总产值、业绩情况、创税、规范管理、解决社会就业等情况为主要考核指标,每年开展建筑业企业评先活动,激励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树立品牌意识,打造精品工程。
  1制定“优质工程奖”和“安全文明奖”。凡我市建筑企业独立承包的项目创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管理奖项的、获国家级工法的以及获国家级科技示范工程、绿色建筑奖、QC成果奖的企业,由受益财政部门分别给予适当的奖励,并对以上项目负责人年终直接评选为“优秀项目经理”,企业则优先评选为“十佳骨干建筑企业”或“优秀建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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