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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

  (四)积极推行“3+N”城市管理工作机制。紧密结合数字化城市管理体系建设的需要,按照“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县(区)加强基础管理、职能部门强化执法、多方面参与监督”的基本框架,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行“3+N”城市管理机制,即“干”、“管”“罚”三支队伍分工负责、多渠道广泛监督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着力推进城市管理的长效化、制度化。
  各县(区)、开发区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的作用,加强基层管理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市场化模式,采取专业化和市场化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相应的卫生保洁、秩序维护、垃圾清运等专门队伍。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据承担的城市管理职责和任务,组建专门力量,建立城市管理部件、事件问题处置队伍,确保“干”、“管”、“罚”和监督的队伍组建到位。
  市城管办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要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着力抓好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考评,确保城市管理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市、区(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市公安、工商、交通、卫生防疫、环保、文化、质检等职能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确保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同时,要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切实做到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依法对影响城市管理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确保监管到位、执法到位。
  着力加强城市管理监督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新闻监督、群众监督、人大政协监督、纪检效能监督的作用,调动全社会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提高公众对城市管理的关切度,构建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六、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效能
  按照“一级监督、两级指挥、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基本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体系建设,成立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应用数字城市相关技术,实现城市管理空间细化和管理对象准确定位,充分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和指挥两个平台作用,创建监督和指挥两个轴心的管理新机制,优化城市管理流程,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监督评价体系,推动我市城市管理实现全时监控、高效运转、反应快捷,提高城市管理效率、质量和水平,实现城市管理的科学化、精确化、规范化。
  各区、开发区也要根据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体系建设的需要,加快推进区级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平台建设,组建相应组织机构,实现与市级平台的有效对接。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加强数字化城市管理终端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承担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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