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检查验收规程及安装、升降、拆卸、维护管理等工作标准,并按规定要求配备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和两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面负责现场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其它从业人员配备数量必须满足在连施工需要。
第十一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结构、施工环境等,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特点;
(二)平面布置情况;
(三)安全措施;
(四)特殊部位的加固措施;
(五)工程结构受力核算;
(六)安装、升降、拆除程序及措施;
(七)使用管理规定;
(八)应急预案等。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经附着式脚手架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报施工总承包和监理单位审批签字盖章。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向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划出警戒区域,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要紧密配合,共同做好现场安全维护工作。
第十二条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升降、拆卸要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技术标准和要求,按章操作。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升、降作业时应设置警戒区域,专人监管,落实责任,统一指挥,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三条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制度、承担维护的管理人员应当在每日作业前重点对防倾覆、防坠落安全装置和升降设备、控制系统及架体防护措施等的安全状态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隐患整改记录。
要定期组织人员对架体内洒落杂物和架体防护网具进行整理,保持架体干净、卫生、整洁。
第十四条 严禁借助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搭设各类接料平台。严禁在升降脚手架堆码各类超重物料。严禁拆卸升降脚手架架体结构杆件。
第十五条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每半月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做好详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