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地质资料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浙发改投资〔2010〕937号)
省国土资源厅:
你厅《关于要求立项建设浙江省地质资料中心建设工程的函》(浙土资厅函〔2010〕136号)及附《浙江省地质资料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收悉。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进行咨询评估,并提出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评估意见(浙咨〔2010〕23号)。经研究,现将工程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具体举措之一,有利于解决现有馆舍拥挤、库房容量严重不足的问题,有利于规范管理我省实物地质资料,规避散失和报废的危险。同时,项目建设是展示我省国土资源、地质矿产及工作成果的需要,将进一步推进地质资料的开发利用,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项目建设符合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实物地质资料库、成果及原始地质资料馆、地址数据采集及处理中心、地质博物馆等。
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3097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4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1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