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所属的各县(市)、区已全部建立并实施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进行了并轨,并出台了(甬政发〔2002〕125号)、(甬政发〔2009〕91号)文件。奉化市依据上述规定和已出台的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具体实施办法(奉政发〔2008〕27号)文规定,已建立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对符合社保条件又愿意纳入征地保障的失地农民均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这类人员在实行社会保障安置的同时,又进行了货币补偿。对纳入社保安置的被征地农民所需的社保资金,由政府、集体、个人三方共同分担,本项目拟安排的2个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由政府承担资金0.9425万元已落实,用地批准后将其缴入当地社保资金专户。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已经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确认。用地批准后,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对项目拟征收的集体土地,奉化市国土部门拟订了征收方案,明确了征收土地的位置、用途,拟订了征地补偿标准、被征地人员安置途径等方案,按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在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履行了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等程序。对上述方案,经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形成了村民代表会议纪要,草签了征地补偿协议,业主单位已支付征地补偿费到村。被征地村组和农民对??以及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村组、村民均未提出听证要求。征地协议、听证告知书及回执等材料齐全,征地程序等符合规定要求。
六、补充耕地和补划标准农田情况
项目占用耕地41.9232公顷,依法编制了补充耕地方案,并实行了先补后占。对补充的耕地,业主单位已缴纳补充耕地有关费用,委托宁波市土地整理中心落实在余姚市一期围涂相公坛中路以东陶家路西直堤以西区块围涂地造地项目中,补划地块已经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验收合格,并经省厅审核确认。补划地块已纳入省级垦造耕地储备库,并在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报备系统中备案编号,对应编号为33028120090001。
项目申请占用标准农田21.612公顷,我局已按规定补划落实在鄞州区洞桥镇百梁等四个村农田整理项目。补划的标准农已经省厅确认。
七、土地复垦和压矿审批、地灾评估情况
新昌钦寸水库工程移民宁波安置区采取分散兼顾集中安置的方式,并靠村选址建设农居点,不需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对新昌水库输水隧洞工程,项目单位按要求进行了地质灾害、环境影响评估,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项目单位按上述要求制定了覆土覆耕或植被恢复措施,不会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等原因对土地造成破坏。上述工程,如在建设过程中发生破坏土地的情况,当地国土部门将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及时复垦,复垦义务不完成的,国土部门不组织土地专项验收。
根据宁波市矿藏规划分布,移民安置用地范围内无重要矿床压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