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新昌钦寸水库工程移民宁波安置区及输水隧洞工程奉化段用地的审查报告
(甬土资〔2010〕235号)
省国土资源厅:
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新昌钦寸水库工程移民宁波安置区及输水隧洞工程奉化段用地(以下简称项目)随水库主体工程项目用地一同呈报,应依法呈报国务院审批。我局按照规定要求对该水库工程移民宁波安置区及输水隧洞奉化段用地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现报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新昌钦寸水库工程是浙东引水工程重要组成部分,被列为浙江省水资源保障百亿工程“十二五”期间第一批先行建设的项目之一。2009年11月2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通过项目用地预审(浙土资预〔2009〕220号);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先后于2009年12月31日、2010年3月17日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浙发改农经〔2009〕1236号)和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浙发改设计〔2010〕29号);2009年10月2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钦寸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浙政函〔2009〕157号)。新昌钦寸水库工程宁波承担的任务是:新昌钦寸水库至宁波市亭下水库输水隧洞工程奉化段;钦寸水库移民安置任务由新昌县和宁波市共同承担,宁波安置区安置移民5080人。
项目建设单位已于2010年10月8日取得国家林业局出具的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资许准〔2010〕311号);已于2009年9月25日取得浙江省环保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浙环建〔2009〕105号);已于2009年4 月15 日取得浙江省水利利厅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浙水许〔2009〕42号)。
经核实,新昌钦寸水库工程移民宁波安置区及输水隧洞工程奉化段未动工用地。
二、申请用地现状
依据《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 / T1008一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 / T2010一2007)等规定,宁波市土地勘测规划所协助慈溪等8个县(市)、区的土地勘测单位对各自区域用地情况进行了实地勘测,形成的成果资料符合规定要求。
新昌水库移民宁波安置区位于慈溪、余姚、奉化、宁海、象山、鄞州、镇海、北仑等8个县(市)、区,输水隧洞工程奉化段位于奉化市,用地涉及79个镇(街道、乡)189个村,共190 宗,已依法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地类、面积准确,没有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