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延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资格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延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资格的通知
(浙财采监〔2010〕4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31号)的规定,经审核,同意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延续三年。
  请被延续资格的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依法从事政府采购代理、咨询业务。

  附件: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延续名单

浙江省财政厅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延续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 定

代表人

联系方式

资格级别

代理业务范围

1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丽水市丽阳街517号2楼(白云小区101幢)

廖寿坤

0578-2251379/13515789655

政府采购乙级

单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政府采购咨询业务。

2

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绍兴市延安东路511号凌盛大厦510-513、516室

袁小雷

0575-88682898/13185555188

政府采购乙级

单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政府采购咨询业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