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启用新物理防伪措施的通告
为提高发票防伪能力,便于公众识别发票真伪,市地税局拟对地税系统管理的发票的物理防伪措施进行改进,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从2010年4月1日起,除“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采用干式复写纸外,其它种类发票一律采用专用防伪纸张。专用防伪纸张由“重庆地税+税徽”区域防伪标识组成,同时加印温控紫色荧光线。原发票采用的“SW”水纹纸和发票监制章、发票号码使用的红色荧光防伪油墨的防伪措施同时取消。新的物理防伪措施可直观查看发票是否有“重庆地税+税徽”区域防伪标识和温控紫色荧光线,此线在42℃以上会消失,低于42℃会恢复为原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