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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关于积极承接纺织服装产业转移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关于积极承接纺织服装产业转移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办发〔2010〕88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关于积极承接纺织服装产业转移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关于积极承接纺织服装产业转移的实施意见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投资促进委员会)

  为加快我市承接纺织服装产业转移步伐,推进纺织服装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纺织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工信部消费〔2010〕258号)精神,结合我市纺织服装产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抓住东部地区纺织服装产业转移机遇,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承接载体与平台建设和政策与政务环境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家纺、休闲服装、童装等特色纺织服装产业。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市纺织服装规模以上企业达1000家,新增产值200亿元,吸纳就业25万人;培育或引进纺织服装销售收入过10亿元企业1家,过5亿元企业2家,过1亿元企业50家;建成面积8.6平方公里以上、基础设施配套齐备的家纺服装产业园,形成家纺、童装和休闲装特色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显著提升纺织服装产业聚集度和市场竞争力。
  三、承接重点
  重点引进纺织服装产业链高端环节的知名品牌、研发设计、市场推广和总部基地等项目。
  (一)综合服装。引进集原料生产、研发、服装制造、营销于一体的大型综合类服装企业。
  (二)纺织服装设计研发。引进业内知名、有丰富纺织服装设计经验及知名度的专业设计研发类公司。
  (三)童装。引进在品牌和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居于全国领先地位的童装企业。
  (四)家纺。引进全国十强知名家纺企业。
  (五)休闲装。引进不同门类的休闲服装生产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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