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监管
创建省级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积极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蔬菜,扩大“三品”认证和名牌认定。建立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在生产、流通、加工、包装环节上推行全程监控。加强检测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多部门联动的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及追溯机制。把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列入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规划,逐步建立以省、市、县三级检测站为重点,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生产基地检测点为基础的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依法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使用高效低残留农药(含生物农药),由财政资金予以补贴,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重点品种免费供种供药。
九、建立和完善产业扶持政策
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和蔬菜流通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各级要建立政府投资为主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财政要增加投入,积极支持蔬菜棚室、蔬菜集约化育苗场和“菜篮子”良种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批发市场改造升级、“菜篮子”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以及示范推广项目和人员培训等。积极推进支农资金整合,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资金,支持“菜篮子”工程项目建设。水利部门在安排小型水利项目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时,要按照项目有关规定,大力支持蔬菜生产基地水利配套设施建设。银行金融机构应加大对蔬菜生产的信贷支持力度,改进金融服务。积极引导保险公司开展蔬菜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适当保费补贴。
十、切实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建立健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生产、流通各环节的综合考核,将最低菜地保有量、种植面积、重要蔬菜产品自给率、蔬菜价格异常波动、蔬菜质量安全合格率等重要指标进行量化,作为市长负责制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和办事机构,出台扶持政策,优化各项服务,落实蔬菜产业发展和工作经费。省政府将每年对各市蔬菜生产、流通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和考核评价。各市人民政府要抓紧制定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具体工作方案,并在2010年12月底前报省人民政府。12月底前,省农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