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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综合应急救援支队组建方案的通知

  2.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队长由州公安消防支队参谋长兼任,政委由州防震减灾局分管地震应急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副队长分别由州防震减灾局、医疗卫生部门及公安消防支队相关人员担任。下设搜索定位组、挖掘救援组、急救医疗组、技术专家组,各组人员如下:
  (1)搜索定位组。组长由州公安消防支队西昌中队中队长兼任,成员由州公安消防支队人员组成。
  (2)挖掘救援组。组长由州公安消防支队西昌二中队中队长兼任,副组长和成员由州公安消防支队人员组成。
  (3)急救医疗组。组长由州卫生局应急办公室主任兼任,副组长和成员由州卫生医疗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4)技术专家组。组长由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勘察设计科科长兼任,副组长由西昌地震中心站办公室主任兼任,成员分别由州公安消防支队、西昌地震中心站、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州民政局、州国土资源局、电信凉山分公司、移动凉山分公司、联通凉山分公司人员组成。
  (四)森林火灾紧急救援队。
  1.人员构成:以武警州森林支队为主组建,由武警州森林支队官兵、凉山军分区独立连、凉山军分区民兵预备役、州公安消防支队官兵和林业技术专家、急救医疗人员及技术专家、气象技术专家、通讯技术专家、搜救技术专家组成。
  2.森林火灾紧急救援分队队长由武警州森林支队参谋长兼任,政委由州林业局分管护林防火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副队长分别由武警州森林支队、凉山军分区、林业、医疗卫生、公安消防支队人员担任。下设扑火救险组、急救医疗组、技术专家组,各组人员如下:
  (1)扑火救险组。组长分别由武警州森林支队、凉山军分区和州公安消防支队相关人员兼任,成员由武警州森林支队、凉山军分区独立连、凉山军分区民兵预备役和州公安消防支队人员组成。武警州森林支队和凉山军分区独立连及民兵预备役人员负责森林火灾扑救,州公安消防支队主要负责公路沿线消防车辆作战范围内的森林火灾扑救和保护受森林火灾威胁的建构筑物。
  (2)急救医疗组。组长由州卫生局应急办公室主任兼任,副组长和成员由州卫生医疗部门人员组成。
  (3)技术专家组。组长由州林业局林管科科长兼任,成员分别由武警州森林支队、州公安消防支队、州林业局、州民政局、州气象局、电信凉山分公司、移动凉山分公司、联通凉山分公司人员组成。
  (五)洪涝(地质)灾害紧急救援队。
  1.人员构成:以凉山军分区民兵预备役、武警州支队和州公安消防支队为基础组建。由凉山军分区民兵预备役、武警州支队、州公安消防支队官兵和国土、水务、城乡规划建设和住保、急救医疗、气象、通讯、交通运输、搜救等技术专家组成。
  2.洪涝(地质)灾害紧急救援分队队长由凉山军分区司令部军务动员科科长兼任,政委由州水务局分管防汛工作、州国土资源局分管国土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副队长分别由州水务局、州国土资源局、武警州支队、州公安消防支队人员担任。下设搜索定位组、挖掘救援组、急救医疗组、技术专家组,各组人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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