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的通知
(杭建市〔2010〕284号)
各区、县(市)建设局、发展改革局(发经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的通知》(建建发〔2010〕2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同时结合杭州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自2011年1月1日起在杭州市同步施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03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统一分类编码及2003年基期价格》同日起在我市范围内停止使用。
二、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投资管理办公室及时做好我市其他补充定额的衔接处理工作,另行制定《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2006年)、《杭州市交通设施工程预算定额(试行)》(2010年)相应的修改和调整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