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卫生部《关于开展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
(杭卫办〔2010〕113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疾控中心:
现将
卫生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工作部署
依照《
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有关目标、任务和要求,各地要组织力量,重点对照规划方案中的考评指标,认真做好中期评估工作。各区、县(市)卫生局负责完成考核评估工作,疾控中心具体落实评估措施,整理防治资料,填写相关表格,根据评估内容撰写完自查报告。
二、组织开展自评,把握工作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