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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十六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兰州市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十六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兰州市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兰政发【2010】1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兰洽办各工作处:
  第十六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兰州市筹办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兰洽会组委会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在各县区、各部门、各工作处的通力合作和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圆满成功。为了表彰在本届兰洽会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经第十六届兰洽会兰州市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城关区等64个单位授予 “第十六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兰州市先进单位”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对魏永辉等122名同志授予“第十六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会兰州市先进个人”称号,并予以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发扬成绩,寻找差距,再接再厉,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的衔接与落实,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和优异成绩,不断提升办会水平,为实现兰州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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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第十六届兰洽会兰州市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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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第十六届兰洽会兰州市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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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先进单位(64个)
  1、组织工作先进单位(15个)
  兰州市委宣传部
  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兰州市农业委员会
  兰州市经济合作服务局
  兰州市旅游局
  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城关区人民政府
  七里河区人民政府
  西固区人民政府
  安宁区人民政府
  红古区人民政府
  永登县人民政府
  榆中县人民政府
  皋兰县人民政府
  甘肃创新集团
  2、项目工作先进单位(10个)
  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兰州市经济合作服务局
  城关区经济合作服务局
  七里河区经济合作服务局
  西固区招商局
  红古区经济合作服务局
  永登县经济合作和旅游服务局
  皋兰县招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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