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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扶贫协作重庆工作的意见

  (三)社会帮扶。社会帮扶是推动扶贫协作的重要力量。要积极为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协作重庆工作搭建平台、创造机会、提供支持。大力宣传东西扶贫协作的意义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协作的具体途径、方式,营造全社会关心扶贫协作工作的氛围。拓宽和畅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协作的渠道,鼓励形式多样的民间交流与合作,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为贫困地区捐资捐款,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鼓励和支持志愿者到贫困地区从事爱心助学、义务支教、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服务活动,发挥工商联、企业商会等组织联系广泛的优势,积极动员工商业企业参与扶贫协作重庆。要建立完善运作机制和激励措施,形成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合力扶贫的局面。

  (四)人力支持。人力支持是扶贫协作的重要纽带。要充分发挥我省人才优势,全面开展对重庆的支医、支教、支农工作。要加大对当地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力度,为当地培养一批专业素质高、能带动广大群众脱贫致富的专业技术人才;要加大对14县乡村干部的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组织当地干部到我省进行培训,增强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每年要选派一定数量的干部进行双向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要把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培训放在重要位置,利用各市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加强对当地劳动力的专业技能培训,鼓励我省企业积极吸纳当地劳动力,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五、切实加强扶贫协作重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明确责任,加强扶贫协作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对口支援办公室负责全省对外援助扶贫协作工作,要统筹安排,做好扶贫协作重庆的组织实施,切实发挥组织指导、协调服务作用,认真解决扶贫协作重庆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全省承担扶贫协作任务的14个市作为扶贫协作重庆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制订科学合理的贯彻落实意见和工作措施,确保扶贫协作重庆工作有阶段目标、有年度计划、有具体措施。省政府有关部门要从自身职能出发,研究制订本部门的工作方案,配合有关市合力推动扶贫协作重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协力推进,切实把扶贫协作重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资金投入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

  (二)健全机制,推动扶贫协作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确定的东西扶贫协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措施,逐步使扶贫协作重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立起省市结合、部门联动、上下贯通、密切配合、高效运转的工作运行机制。一是建立双方沟通协调机制。要探索建立双方定期互访和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扶贫协作工作有关事项。省对口支援办公室要加强与重庆市扶贫办的联系、沟通,协商解决扶贫协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市要加强与扶贫协作县的联系,建立部门对口衔接联络工作制度,并将扶贫协作重庆工作纳入本市工作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考虑。二是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各市要充分考虑结对扶贫县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传统文化、民族风俗和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结合各自实际,编制好结对扶贫协作工作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于每年年初报省对口支援办公室备案;各市要建立规范的东西扶贫协作项目遴选机制,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格程序,区分清政府帮扶项目和企业合作项目,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三是建立监督考核机制。省对口支援办公室和各市要把扶贫协作任务分解细化,做到任务明确、职责明确,加强对工作的监督考核,使各项工作有部署、有监督、有落实。各市要将半年和全年扶贫协作实施情况,于每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报省对口支援办公室;省对口支援办公室根据各市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情况,对各市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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