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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关于安阳市金融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意见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关于安阳市金融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意见的通知
(安政办〔2010〕1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人民银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制定的《关于安阳市金融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关于安阳市金融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意见
(人民银行安阳市中心支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为进一步做好对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金融支持与服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等五部委《关于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通知》(组厅字[2009]39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0]5号)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我市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切实完善大学生村官创业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富民,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金融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重要性的认识
  大学生村官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坚力量,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对于推动全民创业,带动农民致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截至2010年3月末,安阳市已有3700名大学生被选聘到行政村或社区任职,覆盖全市100%的行政村。其中有2358名大学生村官选择自主创业,通过领办、合伙、入股等形式先后创办和领办加工、养殖、种植等经济实体2175个,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30000多人,带领127万多户农民走上了致富道路。近年来,全市金融机构认真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在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截至2010年3月末,各金融机构累计向大学生村官发放创业贷款4000余万元。当前,随着大学生村官创业数量和规模的扩大,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各金融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提高认识,明确具体措施,积极为大学生村官创业提供金融服务。
  二、积极开发和推广适合大学生村官创业需求的信贷产品
  各金融机构要认真按照《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郑银发[2008]230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银发[2008]238号)以及《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等五部门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通知>的通知》(豫组通[2009]60号)文件要求,切实将大学生村官创业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覆盖范围,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扶持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促就业。要深入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结合大学生村官创业的资金需求特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不断开发和推广适合大学生村官创业需求的创业贷款。具体可采用以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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