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闭合监管制度完善,工作成效明显。按照郑州市建筑节能闭合式监督管理办法,各县(市)、区将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监管贯穿于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等工程建设全过程,实行建筑市场节能准入制度,形成长效机制。重点突出了四个重要环节:一是抓源头。在规划审查阶段对全市的民用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节能专项评审,不符合节能要求的设计方案不予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是抓备案。利用自主研发的备案软件进行建筑节能“双备案”,认真贯彻省政府第116号令,将返退墙改基金与建筑节能相结合,不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不予返退墙改基金,有效提高了节能标准实施率。三是抓施工监督。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监理单位在施工阶段监督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确认的新型墙材和认证的建筑节能产品在工程中使用,保障了节能工程质量。四是抓节能验收。按照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工作专项验收实施意见,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专项验收,验收时强调节能工程现场检验,保证了节能效果。
(三)重视专项工作,强化科技创新示范。一是重视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12个县(市)、区发挥乡镇、街道办和社区的作用,共完成了83个街道(乡、镇)的3863栋建筑基础信息调查和1164栋抽样建筑、6个锅炉房的能耗统计,圆满完成了2010年的能耗统计工作任务。二是重视夏季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专项监察。首次对我市大型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和写字楼等675栋公共建筑专项监察,提出了26份整改意见,有力促进了我市公共建筑用能系统的节能监管工作,金水、二七、惠济区监察的建筑较多,上街区、新郑市监察质量相对较好。三是重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分项用电量报送。各县(市)、区要求建筑物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对建筑用能系统进行监测和维护,定期将分项用电量报至所属县(市)、区建设局。2010年完成了534栋建筑分项用电量的统计和报送,金水区、上街区工作积极主动,完成任务较好。四是强化新技术和新产品示范推广。今年共组织实施了6项示范工程,其中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3项,新农村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2项(新密市),实施了1项绿色工业建筑示范工程。
(四)注重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公众意识。各县(市)、区注重利用报纸、网络、电视、电台等媒体,利用“宣传周”、“无车日”等时机,采取设置宣传专栏、举办知识竞赛、开展户外宣传活动、组织宣贯会和推介会、发放宣传册(单)等方式,广泛宣传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重要意义、相关政策和管理措施等,社会公众的节能与墙改意识明显提高。市建委、县(市)、区建设局还积极组织技术、管理人员进行了6次专项培训,受训人员6000人次,能力建设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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