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0年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郑建办〔2010〕96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豫政〔2010〕72号)和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年初下发的《2010年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目标任务》(郑建文〔2010〕48号)精神,全面掌握我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开展情况,做好迎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检查的准备工作,我委于2010年11月17日至11月20日,由委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设计、质监、市节能墙改办及相关专家组成了3个检查组,对全市12个县(市)、区的建筑节能和墙材革新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检查,各县(市)、区均能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分解,积极推进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全市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执行率达到100%,城区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率达到100%,县(市)、区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率达到均达到82%以上,圆满完成年初目标任务;二是我市新型墙材推广应用势头较好,目前新材总量已达45亿块标砖,按计划已完成年度目标的80%以上;三是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管理有新突破。目前除巩义市、中牟县未完成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率70%的目标,其他县(市)、区均已达到征收目标,登封市、上街区等地的征收率已达到100%。2010年,各县(市)、区均立足现有条件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认真贯彻省政府《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第191号令,强力推进本辖区“禁实”和“禁粘”、加强新型墙材专项资金管理,开展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专项监察和用电量报送等各类专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总体上看,登封市、新密市、上街区和金水区等4个地区的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目标明确、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落实到位、成绩显著,年度工作目标完成较好。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各县(市)、区加大政策法规支持力度,陆续出台一批加强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加强了省政府《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191号令等法律法规、文件的宣贯和落实,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全市12个县(市)、区均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形成了相关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