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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钢筋外加工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钢筋外加工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郑建办〔2010〕94号)


全市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10年11月15日,接到ZZIC网络舆情关于“郑州小作坊将废钢筋拉直重盖高楼”的告知单后,建委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会议。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全市在建工程使用的建筑钢筋等进行全面排查。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建设工程使用废旧钢筋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维护郑州市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专项检查的顺利实施,现决定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检查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 凯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副组长:高必成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调研员
  远 烁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质量安全处处长
  成 员:王 岩 胡嵘晖 曹 力 王俊岭 李一玮 瞿仲昭 许 洁 杜 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许洁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2010年11月19日--11月25日)
  全市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对使用的建筑钢筋等建材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抽查阶段(11月25日--12月30日)
  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全面督查。对于因钢筋外加工造成质量问题的,将依法处理,同时欢迎广大群众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371-67188926 联系人:胡嵘晖)。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市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检查的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各相关部门对辖区内项目开展全面检查。领导小组对检查情况展开全面督查。
  (二)落实责任,注重实效。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把工作做深、做细。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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