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的通知
(藏政办发[2010]79号 2010年7月13日)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精神,切实加强对我区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安排部署我区节能减排工作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2008年1月自治区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了《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藏政发 [2008]16号)。
为顺应自治区机构改革和各部门职能、人员调整,切实发挥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强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能,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对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白玛赤林 自治区主席
副组长:郝 鹏 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洛桑江村 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丁业现 自治区主席助理
成 员:梁建平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岗 青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金世洵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马胜杰 自治区科技厅厅长
张永泽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厅长
陈 锦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白玛旺堆 自治区水利厅厅长
马相村 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徐建昌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卜 龙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范光才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达娃次仁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张建平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索朗群佩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辛盛鹏 自治区农牧厅副厅长
喜 乐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江 村 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
晋美次仁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格桑占堆 自治区质监局副局长
刘吉伦 自治区广电局副局长
武建华 国家统计局西藏调查总队副总队长
布 穷 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