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第六批援疆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2010]422号)
有关市教育局、高等学校: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六批援疆干部和人才选派工作的通知》(湘组〔2010〕188号)精神,我省将向新疆吐鲁番地区选派援疆教师。为做好选派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任务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的援疆干部和人才选派计划,今年我省选派到新疆吐鲁番地区工作的援疆教师共32人,其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3人,普通高中教师20人,初中教师9人。按专业学科分,中等职业学校卫生护理、露天开采煤炭、旅游(有文艺特长)专业各1人;高中语文、政治各1人、数学5人、英语3人、物理2人、化学3人、生物3人、地理2人;初中数学3人、英语2人、物理2人、化学2人。选派对象均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二、人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法规政策,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教学实践经验丰富,教育教学能力强,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中级职称,普通话达到相应教学要求水平;
4、热爱民族教育事业,关心少数民族学生,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计划分配
我省选派援疆教师任务由高校和地市教育局共同承担。按照对口选派的原则,原有对口联系的高校和地市,继续承担对口支援县(市)、校教师选派任务,没有对口联系的地市,由我厅统筹安排。选派援疆中学教师原则上在市直或县(市、区)规模较大、条件较好、师资力量较强的城镇学校产生。计划分配如下表:
选派单位
| 受援单位
| 选派
人数
| 选派要求
|
长沙市教育局
| 吐鲁番地区实验中学
| 6
| 中级职称,高中生物、化学、英语、政治、数学、物理各1名
|
湘潭市教育局
| 吐鲁番市二中
| 3
| 中级职称,高中地理、数学、化学各1名
|
吐鲁番市一中
| 2
| 中级职称,初中物理、化学各1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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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教育局
| 鄯善县第二中学
| 7
| 中级职称,高中地理、
生物、物理、语文、英语各1名,数学2名
|
郴州市教育局
| 托克逊县第二中学
| 4
| 中级职称,高中数学、
生物、英语、化学各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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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教育局
| 托克逊县第一中学
| 4
| 中级职称,初中英语、数学各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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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教育局
| 吐鲁番市五中
| 3
| 中级职称,初中数学、物理、化学各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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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
| 吐鲁番地区中等职业学校
| 1
| 中级职称,露天开采煤炭专业教师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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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高专
| 吐鲁番地区中等职业学校
| 1
| 中级职称,卫生护理专业教师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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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教育局
| 吐鲁番地区中等职业学校
| 1
| 中级职称,旅游(有文艺特长)专业教师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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