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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南省第四届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南省第四届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湘教通[2010]412号)


各市州教育局、普通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厅〔2010〕42号)精神,根据我省实际,现将湖南省第四届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长跑的组织领导。冬季长跑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精神、推广阳光体育运动、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有效手段。本届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体育与健康同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予以充分重视,将冬季长跑活动纳入工作计划,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切实提高长跑活动在本地区学校开展的普及率和学生的参与率。各级学校是开展长跑活动的主体,学校校长要亲自动员,班主任、体育教师和辅导员要下到班级,认真指导和带动学生参与长跑,尽可能让长跑活动覆盖到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

  二、科学制定长跑实施方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实际,科学、合理制定活动方案,要把长跑活动纳入日常教育教学计划之中,将长跑活动与体育课、早操、大课间体育活动和课外体育活动有机结合,制订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活动场地较小的学校,可采取分时段、分场地、分班级(年级)的活动方式在校内完成长跑活动。少数不具备长跑条件的学校,可以其他体育活动形式代替长跑,达到体育锻炼的效果。要注意学生活动安全,严禁在有机动车行驶的公路上组织学生长跑,对不适宜参加长跑的特殊体质学生,必须遵照医嘱,开展诸如散步、做操等适合其体质的活动。

  三、举行起跑仪式,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组织好冬季长跑活动起跑仪式,认真做好发动工作,积极关注、参与全国学生阳光体育网站(www.sunnysports.org.cn和sunnysports.renren.com)有关评比和宣传活动,促进全社会关心和支持长跑活动,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四、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树立典型,对长跑活动开展好的地区和学校予以表彰,通过建立激励机制,推动本地区长跑活动的开展;学校要对冬季长跑活动中的先进班级、学生和教师予以表扬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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