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第三届全省高校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湘教通[2010]418号)
各高等学校:
今年12月1日是第23个“世界艾滋病日”,我国世界艾滋病日的宣传主题仍然是“遏制艾滋、履行承诺”,副标题是“权益、责任、落实”。根据教育部和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教育部门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全省高校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周活动。现将《第三届全省高校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实施。
2008年第一届全省高校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周活动开展以来,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湘南学院、衡阳师范学院、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湖南交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等23所高校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周活动组织落实,效果好,为我省高校防艾宣传周活动的深入开展积累了经验。为进一步增强活动的实效性,我们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校宣传周活动实效进行评审,对组织工作落实、成绩突出的学校进行表彰奖励。本次活动结束后,各学校应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有关总结材料于2010年12月10日前发邮件至我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电子邮箱 hnjyttwc@126.com。
附件:第三届全省高校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周活动方案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第三届全省高校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周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学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为根本目标,充分认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掌握预防艾滋病基本知识,根据《
艾滋病防治条例》和《
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的意见》等法规和文件精神,对全省高校广大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防艾教育,进一步强化防艾意识。
二、目标要求
防艾宣传周活动形式与内容应紧密联系当前艾滋病在我国的流行趋势与特点,按照教育部对于学校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基本要求,结合大学学段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知识重点内容以及大学生身心发育特点,让大学生了解预防艾滋病知识,增强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御艾滋病侵袭的能力,树立科学、健康的性观念,引导大学生遵守性道德,洁身自好,拒绝婚前性行为和非法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