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201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
(湘教工委通[2010]44号)
各普通高校:
经各校推荐,专家评审,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审定,确定中南大学《融合网络新型媒体 打造校园精品阵地--以升华网为依托构建全方位网络新媒体校园精品文化体系》等50个项目为201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立项项目(名单见附件1)。为加强对立项项目的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品建设项目的建设期限为1-3年,2010年11月开始至2013年11月底结束,具体结项时间由项目组提出申请。
二、各项目组应根据《关于申报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0〕9号)有关精神,围绕项目建设目标,按照项目建设的要求,大力推进项目建设。项目组所在学校要对项目建设加强领导,保障条件,跟踪管理。省委教育工委将对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专题检查和调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项目建设到期后,各项目组须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考核验收申请书》(附件2,一式两份,可在gov.hnedu.cn主页“处室网站”栏目点击“工委宣传部”后进入“最新文件”下载),撰写项目建设工作总结(应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学校支持情况、项目取得的工作成效与成果、项目的特色与创新、学生及社会的反响等内容,标题下署项目组成员名单,篇幅为0.5-0.8万字,文字稿与电子稿各1份),并与学校立项文件、经费配套文件、新闻媒体报道等附件材料一起,于项目到期后10天内上报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办公楼1005房,联系人:钟大蔚,联系电话:0731-84720593)。
四、省委教育工委对验收合格的精品建设项目,将下发“湖南省普通高校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结项证书,并颁发相应的匾牌;对验收不合格的,将发文取消立项资格。
五、省委教育工委将资助每个项目一定的经费(下拨至学校财务部门),经费的使用与管理须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学校要按不低于1:1的比例做好经费配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