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组织长沙地区高校2010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
(湘教工委通[2010]43号)
长沙地区各普通高校:
根据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全省2010年度干部学法考试和普法教育抽考的通知》精神,从今年起,长沙地区的高校学法考试由我委(厅)负责。现就长沙地区省属普通高校2010年度学法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全体在职教师、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试方式:开卷考试,时量120分钟。
三、考试内容:《湖南省“五五”普法2010读本》(请各校到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购买,地点:省司法厅办公楼9楼914房,联系人:罗绍青,联系电话:84586172,单价:15元/本),重点是法治理念和新制定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教育法规。
四、组考分工: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省委教育工委负责命题和制卷,各高校自行组织考试和评卷。
五、考试时间:12月10日前,具体时间由各学校自定。
六、考场设置:每个考场原则上不超过40人,考生单人单桌。不得使用小学教室 、圆桌会议室、礼堂和阶梯教室作考场。
考场门上要标明考场号和应考人员姓名及考(序)号,每个桌子左边角应贴有考(序)号,所有应考人员必须凭身份证或准考证对号入座。
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人员。
七、试卷领取:请长沙市各普通高校认真填写《2010年普通高校学法考试有关情况报表》(见附件1),并于11月26日前报教育工委宣传部。请于12月6日起到教育工委宣传部领取试卷(地址:长沙市东二环238号;联系人:钟大蔚、崔恒源;联系电话:0731-84720593)。
八、答案公布:试卷答案将于12月10日后公布于湖南教育网(www.hnedu.cn)公告栏,请各校自行下载。
九、请各校于12月15日前将本校2010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报送教育工委宣传部。邮箱:xcb@hnuedu.cn传真:0731-88834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