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优化电力调度
改善能源结构尤其是迅速提高水电发电比例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幅降低能源消费总量的主要手段之一。自治区工信委、广西电网公司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电力调度手段的作用,进一步优化电力调度方案,尽可能多地安排水电企业发电,大幅提高水电发电比重,尽可能多地实现节能量;要按照“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计划用电方案和限电限产方案,促进各项措施尽快落实,取得更大成效。同时,要切实执行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电价政策,在认真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基础上,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严格控制“两高”行业增长的要求,坚决实行惩罚性电价、停止供电等措施,推动节能措施尽快落实到位。
四、正确处理节能减排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系
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都是刚性任务,各级各部门在抓节能减排的同时,要切实抓好保增长,务必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为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而采取的淘汰落后产能、严控“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等措施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要通过加快投入、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等措施予以弥补。要鼓励和支持能耗低、效益好、效率高的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和轻工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尽可能增加产值,对企业因此增加的产品库存费用,各级人民政府要抓紧研究对策,给予适当支持和补助。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快预算内资金支出进度,有效推动经济增长,并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时安排符合国家政策的高温补贴、边远地区补贴的发放,严格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提高职工最低工资水平,增加城镇居民购买力,刺激消费增长;有关部门要研究在节假日期间适当降低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方案,大力促进节假日旅游消费,尤其是促进自驾车旅游。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支持文化产业、信息服务、物流等第三产业发展,努力提高第三产业产值的比重,促进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五、加强监督检查
(一)着力加强对节能减排三个专项行动的督查。自治区工信委要加强对计划用电和限电限产措施的调控和监管,组织各级工信、供电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深入各市、县和重点企业,确保限电限产措施落到实处。自治区环保厅要逐项检查各市各部门污染减排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复核化学需氧量减排量,确保各市的减排量与全年目标任务一致,每月要对各市减排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各市、县人民政府也要组织督查力量,开展工业节能和污染减排项目专项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解决,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典型进行挂牌督办。自治区有关部门要把各市节能减排进度情况报送各市市委书记、市长,对进度慢、问题多的市,要约谈主要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