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措施:(1)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协助税收部门强化税收征管,研究确定政府非税收入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的范围,挖掘新的财政收入增长点。(2)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督促各地尽快落实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制度,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加大重点项目和民生资金拨付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及时落实到位。(3)规范政府投融资平台运作,加强债务风险控制,防范地方财政风险。
(四)自治区金融办
目标任务:1-8月金融机构新增贷款1096.8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42.2%,力争全年实现新增贷款2600亿元工作目标。
工作措施:(1)协助有关方面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帮助项目业主衔接信贷资金,尽快落实贷款条件。(2)积极协助各金融机构争取总部的各类政策倾斜,努力增加信贷规模。(3)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加强与区外金融机构合作,加大引资力度,进一步扩大社会信用规模。(4)鼓励各金融机构继续开拓表外业务和创新产品,推动开辟更多直接融资渠道。(5)加强“引金入桂”工作,第四季度新引进2家金融机构。
(五)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目标任务:上半年建筑业增加值增长21.8%;1-8月市政设施投资539.8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63.5%;房地产投资718.7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65.3%;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11%。力争全年建筑业增加值增长22%以上,市政设施投资850亿元,房地产投资1100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20%以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60%以上。
工作措施:(1)加强对建筑业企业的监管,积极配合统计部门核实房地产、建筑业企业名录,确保企业数统全统实。(2)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继续推进中心城市新区建设,加快完善城市基础设施。(3)抓紧编制保障性住房规划,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经济适用房、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任务。(4)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帮助业主解决项目规划等问题,促开工、促销售,努力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稳定市场预期。(5)加快推进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尽快形成减排能力。加快对建成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的验收,提高设施负荷率和运行率。
(六)自治区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