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云政办发〔2010〕182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效能,促进调解仲裁事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省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省人民政府决定,将云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云南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合并,组建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李 江 省委常委、副省长
副主任:解 毅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刘蔚萍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张荣明 省政府副秘书长
委 员:谢 群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郭 华 省编办副主任
罗嘉福 省教育厅副厅长
赵志武 省科技厅纪检组长
姚国华 省民政厅副厅长
汪 洋 省司法厅副厅长
杨利邦 省财政厅副厅长
花泽飞 省文化厅副厅长
徐和平 省卫生厅副厅长
赵玉林 省国资委副主任
陈晓光 省法制办法律顾问室副主任
木向宏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