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房产管理局、杭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2010年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公告
根据《
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0〕92号)、《杭州市区经济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杭政办函〔2009〕66号)、《杭州市区经济租赁住房管理细则(试行)》(杭房局〔2009〕128号)等规定,现将2010年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房源共600套,分布于三塘公寓(非成套房源)、香槟之约(非成套房源)和丁桥联合新苑(两居室成套房源)。其中,三塘公寓116套,香槟之约17套,丁桥联合新苑467套。
二、申请对象
(一)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又暂无力购买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2010年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房。
(二)大学毕业生、创业人才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已办理居住登记,并持有相应证件;
2.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申请人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4177.6元(该标准为2009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
三、租金标准
2010年公共租赁住房的标准租金原则按照杭房局〔2009〕258号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租金为13元/平方米·月。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但暂无力购买,且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16118.4元)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标准租金核减50%缴交。
上述租金标准含物业管理费,今后根据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租金的变化进行适时调整。
四、申请及公示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