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上海理工大学等12所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的通知
(沪教委学〔2010〕109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市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沪财教〔2008〕3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计划的通知》(沪教委学〔2010〕87号),我委已下达了2010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部分高校根据本校实际,申报的201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少于原分配计划。为了确保201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全额用于困难学生,经本市国家励志奖学金专家评审会同意,根据各相关高校申请,我委决定对上海理工大学等12所高校201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计划额度予以调整,其中减少6所高校额度,增加6所高校额度,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请各相关高校做好相应工作,严格把关,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附件:2010年度部分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调整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10年度部分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调整表
学校
| 原分配名额
| 调整后名额
| 调整情况
|
上海理工大学
| 770
| 790
| 增加20人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 541
| 539
| 减少2人
|
上海海洋大学
| 549
| 574
| 增加25人
|
上海音乐学院
| 80
| 35
| 减少45人
|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122
| 125
| 增加3人
|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 141
| 148
| 增加7人
|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 205
| 198
| 减少7人
|
上海体育职业学院
| 6
| 8
| 增加2人
|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 165
| 158
| 减少7人
|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 167
| 161
| 减少6人
|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 105
| 121
| 增加16人
|
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
| 6
| 0
| 减少6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