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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办字〔2010〕15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三农”工作,进一步提高农业气象服务水平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推进我省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统筹集约各种资源,以提升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农业应对气候变化和农村气象防灾减灾能力为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发挥气象为农服务的作用,为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气象保障。

  (二)基本原则。按照公共气象服务城乡均等化发展的要求,遵循“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分类指导、分级负责,需求引领、科技支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立足现有基础,科学合理布局,强化薄弱环节,完善网络系统,延长服务链条,积极推进农村气象技术装备和其他防灾抗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

  (三)目标任务。用3至5年的时间,建立适应农业生产区域性布局、满足农村气象灾害防御需要的气象观测网络系统,建成功能完善的农村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网络,构建有效联动的农村应急减灾组织体系,健全预防为主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机制,提升面向农业生产全过程、多时效、定量化的农业气象服务水平,增强面向农村全覆盖、高效率、精细化的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农村气象灾害监测工作。着眼提高对自然灾害、农业生产、生态保护等领域的监测水平,进一步完善卫星遥感监测应用技术。面向农林牧渔业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小气候观测系统建设。增加农村气象监测站网密度,实现对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和局地小气候的观测。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自动气象站,实现对致灾暴雨的自动监测报警。抓紧建设雷电灾害监测网络,提高对农村雷电灾害的防护水平。

  (二)积极开展农业气象服务。结合各地农业产业布局,开展适合特色农业、设施农业等的专项气象服务。面向大型农产品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种养大户,开展全程系列化气象服务。提高天气预报预警的准确率和精细化程度,开展针对不同农事季节、不同作物的农用天气预报。搞好农业基础信息调查,完善农业气象指标体系,研发农业气象灾害监测诊断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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