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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爱卫会关于“迎全运、促提速、创卫生抚顺”城乡环境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4. 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分别提高10%,完成250个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

  5. 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提高15%;

  6.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10%。

  (二)省情指标:

  1. 铁路沿线及周边地区环境卫生整洁率控制在90%以上;

  2. 高速公路沿线及周边地区环境卫生整洁率控制在95%以上;

  3. 普通公路沿线及周边地区环境卫生整洁率控制在85%以上;

  4. 城市一二级街路道路整洁率和环境卫生整洁率达到100%,三四级街路道路整洁率和环境卫生整洁率达到90%以上;

  5. 农村镇村街路道路硬化率和环境卫生整洁率达到80%以上;

  6. 城市居民居住社区环境卫生整洁率达到90%以上;

  7. 农村居民庭院环境卫生整洁率达到80%以上;

  8.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维护整洁率,城市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70%以上。

  三、行动实施内容

  (一)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整治活动。

  1. 在城市通过集中整治,保证一二级街路路面清洁平整,人行步道无破损,周边建筑立面色调统一,广告设置规范,无乱摆乱挂现象,车辆不乱停乱放,店面“门前三包”落实;三四级街路和居民居住社区路面硬化、环境卫生整洁干净,社区进行绿化美化,楼道亮化,治理塑料袋等白色污染,无卫生死角,提高居民社区物业管理水平。行动的重点是保持市容和社区卫生整洁美观。

  2. 在农村通过集中整治,清除各类积存垃圾,硬化和平整道路,设置固定垃圾收集点,疏通沟渠,清理柴堆、粪堆、坑塘,消除白色污染,搞好农户居民室内和庭院环境卫生。实施农村清洁工程,通过“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加大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

  (二)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

  1. 在城市主干道和繁华街市设置果皮箱,在居民社区设置垃圾收集设施,加大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运输、道路水洗设施和机械设备的投入,提高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的整洁率,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逐步实现垃圾、污水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2. 推进城市供水和排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加大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力度,有条件的地区要将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向乡村延伸覆盖,乡镇设立专业环境卫生保洁队伍,设置垃圾收集、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有步骤、有重点、有规范地建设镇村污水集中排放和处理设施。建立村庄清扫保洁机制,逐步开展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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