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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爱卫会关于“迎全运、促提速、创卫生抚顺”城乡环境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爱卫会关于“迎全运、促提速、创卫生抚顺”城乡环境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政办发〔2010〕1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爱卫会《关于“迎全运、促提速、创卫生抚顺”城乡环境整洁行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迎全运、促提速、创卫生抚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实施全国爱卫会《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及辽宁省爱卫会《“迎全运、创卫生辽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改善我市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提高群众文明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市政府决定,组织实施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迎全运、促提速、创卫生抚顺”为主题,以改善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城市管理,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和治理脏、乱、差为目的,全面提升城市品位。以落实国家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为切契机,坚持政府主导、上下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典型引路、长效管理,全面开展“迎全运、促提速、创卫生抚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效。

  二、行动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环境卫生,宣传健康环境理念,着力解决抚顺城乡及主要交通干线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大力加强城乡特别是农村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起切实可行的环境卫生管理成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和文明素质,为全运会在辽宁的成功举行奠定卫生环境基础,使我市的投资环境、人居环境和城市品味提高到一个全新的高度。

  从现在开始通过开展三年的整洁行动,到2012年底,力争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一)国家指标:

  1.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6%,每年递增2%;

  2. 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5%;

  3. 城市未达到管理规范标准的农贸市场减少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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