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产业链基本完善。培育20条新兴产业产业链,并推进形成产业联盟。包括太阳能光伏、风力发电装备、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新型平板显示、生物医药、化学药品、医疗器械、高性能人造纤维、纳米技术应用、节能环保装备、新光源、功能陶瓷、新型金属材料、微电子材料及产品、物联网设备、精密数控装备(机器人)、航空部件、船舶及海洋工程设备、轨道交通设备等。
(三) 形成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到2012年,拥有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约240家。其中,营业收入10~30亿元的企业160家,营业收入30~50亿元的企业近40家,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龙头企业约40家(其中,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的龙头企业约15家)。
(四)新兴产业聚集区初具规模。培育30个以上市级新兴产业特色基地和8个省级以上新兴产业特色基地,加大力度扶持30个面向全市新兴产业基地的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建设,推动产业基地真正成为我市新兴产业集聚、集约发展的大载体。如张家港新能源(锂电池)、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和新材料产业基地,常熟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智能电网和物联网产业基地,太仓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和环保产业基地,昆山新型平板显示、新能源、新医药(小核酸)、新材料、物联网、机器人、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基地,吴江新材料、新能源、节能装备和环保产业基地,吴中生物医药和新能源产业基地,相城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基地,苏州工业园区纳米新材料、物联网、新型平板显示、新医药、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基地,苏州高新区新材料、新能源、医疗器械、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基地等。
(五)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新兴产业领域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3%;新兴产业发明专利授权量占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比重达38%,突破100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抓好100项重大科技成果项目转化,培育15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产品,推进高技术优势产业实现核心部件、关键材料、重大专用装备的自主设计制造。核心部件或关键材料的国产化率达到80%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新能源产业。
到2012年,新能源产业实现销售收入达900亿元,年均增长50%。在太阳能光伏产业领域,充分发挥政府引导社会资金的导向作用,通过实施政府示范工程,建立新能源发展基金,扶持光伏工程建设公司发展等途径,支持企业抢占国内外市场,以市场拓展引领产业发展。加快推进阿特斯三期、旺能、强生、奥特斯维、昊诚光电、保利协鑫、茂迪新能源二期等重大项目建设,到2012年,全市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产能力争突破5千兆瓦,太阳能光伏产业产值超过500亿元,居全省、全国前列。
在风电装备产业领域,大力扶持拥有自主核心技术的控制系统、变频器等关键零部件和整机生产企业发展,加快推进能健电气、华众长征、特谱风能、华风风电二期、天顺风能等重大项目建设,到2012年,全市风电整机产能力争达到1600兆瓦, 风能产业产值超过180亿元,居全省前列。
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领域,以苏州列入国家“十城千辆”试点城市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加快新能源客车示范和推广使用,重点在全市公交系统率先开展示范应用,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整车和电控系统、氢动力电池、燃料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研发和产业化,重点突破高效大容量储能技术及装备的研发、应用及产业化,加快推进苏州金龙和苏州海格新能源汽车电控系统、张家港牡丹、友谊汽车公司、常熟丰田汽车研发中心和奇瑞量子汽车等新能源汽车项目建设,到2012年,全市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电池产业产值达到100亿元。
(二)新材料产业。
以中科院苏州纳米所为支撑,积极推进政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发展纳米材料、微电子材料、光电子材料、新型显示器件、高性能人造纤维、高性能炭纤维和陶瓷纤维复合材料、特种功能材料、新型金属材料等与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优化发展关联度较高的新材料产业,加快推进中科院苏州纳米所二期、苏州纳米城和苏州纳米技术国家大学科技园、纳米技术孵化基地等重大载体和项目建设。到2012年,新材料产业实现销售总量达2100亿元,年均增长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