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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新兴产业倍增发展计划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新兴产业倍增发展计划的通知
(苏府〔2010〕16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新兴产业倍增发展计划》已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苏州市新兴产业倍增发展计划
(2010~2012年)

  根据《江苏省新兴产业倍增计划》和全市加快转型升级现场交流推进会精神,围绕“新兴产业是第一方略”的要求,抢抓机遇,明确方向,突出重点,大力推进新兴产业跨越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市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特制定本计划(2010~2012年)。
  一、发展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现代经济为特征的高端产业城市为核心,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创新发展为动力,按照“跨越发展、三年翻番”的要求,全力推进以纳米技术研发应用和新型平板显示产业为龙头的新兴产业规模发展、集约发展,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着力完善和强化产业链关键节点,着力推进新兴产业载体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全省乃至全国行业首位的特色产业基地、特色产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着力推进人才、政策等要素聚集,努力营造并充分发挥我市新兴产业发展的优势富集效应,使新兴产业成为引领全市“十二五”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和最强大的增长极,为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实现“三区三城”和“两个率先”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发展领域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确定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7个领域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产业、新能源、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新材料。江苏省确定的六大新兴产业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根据国家和省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总体要求,结合苏州产业基础和发展需求,当前我市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智能电网和物联网、新型平板显示和高端装备制造等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新能源产业。包括:太阳能光伏装备和太阳能利用;风能发电装备及应用;生物质能源装备及应用;核电装备;高效大容量蓄电装备及应用;新能源汽车等。
  (二)新材料产业。包括:纳米材料及产品、半导体材料、光学玻璃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人造纤维制造;新型化工材料;特种陶瓷制品制造;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新型金属材料;新型建筑材料;航天航空材料;微电子材料等 。
  (三)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包括:生物医药制造;化学药品制造;中药制造;医疗器械和医用材料制造;生物工业产品制造;生物农业产品制造;生物环保产品制造;生物能源产品制造等。
  (四)节能环保产业。包括:节能装备制造;节能产品制造;节能服务;环保装备制造;环保产品制造;环保服务;资源循环利用等。
  (五)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包括:软件业;服务外包。
  (六)智能电网和物联网产业。包括:智能电网装备;物联网设备制造;软件产品开发;系统集成;网络及运营服务等。
  (七)新型平板显示产业。包括: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和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新型平板显示关键材料;新型平板显示器件及模组制造;新型平板电视。
  (八)高端装备制造。包括:航空航天装备制造;轨道交通、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大型工程机械和成套特种设备制造;精密数控装备和高端智能装备制造。
  三、发展目标
  (一)规模倍增发展。2010~2012年,新兴产业产值年均增长25%以上,2012年新兴产业产值比2009年翻一番,总量超过10000亿元,占全市规上工业产出总量的比重达到35%,全面达标国家级创新型城市的新兴产业占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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