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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蔬菜产业发展有效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


  (二)推进“百村百园”建设。在蔬菜优势产区全面启动100个重点蔬菜专业村的规范化建设,使每个专业村35%以上的耕地用于种菜、35%以上的农户成为蔬菜专业户、50%以上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来自蔬菜产业。在重点蔬菜基地特别是蔬菜专业村开展100个蔬菜标准园建设,核心区蔬菜生产总规模达到10万亩以上,推进蔬菜产业规模化布局、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将资金、标准、服务、管理、责任等各项措施落实到蔬菜标准园,按照“十个一”的要求打造每一个蔬菜标准园,即配套建设一片标准化菜地、一个育苗场、一个检测点、一处集散地、一个放心农资销售点、一个专业合作社、一个信息采集发布平台,落实一名技术指导员,办一个技术培训点,打造一个品牌。

  (三)增种秋冬季蔬菜。充分发挥我市冬季气候温暖、轮闲地较多、劳动力相对充沛的优势,调整蔬菜品种结构,增加深冬、早春蔬菜供应量。各区县(自治县)要结合当地实际和市场需求,引导农民种植青菜头、儿菜、棒菜、莴笋、萝卜等优势品种,适度发展娃娃菜、西兰花、油麦菜、菜心、芥蓝等品种。加快外销蔬菜产业化发展步伐,努力把我市建成我国“南菜北运”重要的冬春季蔬菜供应基地,种植面积、总产量分别保持在300万亩和500万吨以上。

  (四)发展优势蔬菜加工。在保证鲜活蔬菜供应的前提下,突出重庆特色,在最适宜区集中规划建设200万亩以上的加工原料蔬菜种植基地,加快发展以榨菜、火锅调料为重点的优势蔬菜加工业,狠抓萝卜干、泡萝卜、泡青菜、冬菜、盐白菜等专用加工蔬菜生产。加快传统蔬菜加工企业的升级改造,重点扶持培育一批设备先进、规模较大、带动力强、特色突出、管理规范的蔬菜加工企业,使全市蔬菜加工转化率在5年内提高到25%左右。进一步提升“涪陵榨菜”、“重庆火锅调料”、“石柱红辣椒”等品牌影响力,提高国内外市场份额,做大做强蔬菜加工业。

  (五)推进科技服务。支持和依托国家蔬菜产业技术体系重庆试验站、国家蔬菜改良中心重庆分中心、市农科院、西南大学等机构加大蔬菜研发力度,加强涪陵区、潼南县、武隆县、万州区、石柱县等区域性蔬菜研发机构及综合试验站的研发能力建设。深化区县(自治县)和乡镇农技服务体系改革,促进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深入重点蔬菜基地进村入户开展蔬菜技术服务。市和区县(自治县)要设立蔬菜重大科技专项,推进蔬菜品种更新换代和生产结构调整,扶持建设一批蔬菜种苗场、新技术示范园、产地信息平台等技术应用项目,尤其在集约化、商品化育苗方面取得重大突破。鼓励基层农技人员与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队开展技术合作,探索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围绕蔬菜种植基地大力开展田间技术培训,探索和发展稻菜轮作、庭园种植、瓜果长廊、林下种植等多种蔬菜种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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