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蔬菜产业发展有效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
(渝府发〔2010〕12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精神,保持我市蔬菜产业发展的良好势头,保障城乡居民“菜篮子”充足、均衡、平稳、可持续供应,促进农民增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蔬菜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我市蔬菜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动力,以保障市场供应和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质量安全为重点,围绕“一个总目标”,建设“两大优势产区”,打造“两大加工基地”,形成“千亿元产业链”,实现蔬菜产业发展的新跨越。“一个总目标”,即建设全国蔬菜产业强市,到2015年全市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100万亩,总产量1800万吨以上,面积、产量、人均占有量、加工水平达到全国省级城市领先水平;“两大优势产区”,即把重庆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冬季蔬菜和高山蔬菜产区;“两大加工基地”,即把重庆打造成为全球最大的榨菜种植、加工基地和火锅调料加工基地;“千亿元产业链”,即实现全市蔬菜初级产品产值300亿元,流通环节增值400亿元,形成蔬菜种子种苗培育、种植、加工、市场营销等关联产业综合产值达到1000亿元的蔬菜产业链。
二、蔬菜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实施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蔬菜基地“外移工程”。扎实推进以潼南县为重点的渝遂高速公路沿线优势蔬菜产业带、以武隆县为重点的高山蔬菜生产带和以涪陵区、万州区、石柱县为重点的三峡库区加工蔬菜产业带建设。根据居民消费和加工需求,按照重庆主城区、县城和集镇三级城镇体系,分层次制定或完善保障供给蔬菜基地建设规划,逐步形成核心基地县保障主城区、专业基地乡镇保障县城、专业村社保障集镇的蔬菜供给保障体系。到2015年,全市建成年蔬菜产量50万吨以上的区县(自治县)15个,其中年产100万吨以上的区县(自治县)5个、年产200万吨以上并进入全国10强生产县的区县(自治县)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