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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山西泽州天泰坤达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开工建设的批复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山西泽州天泰坤达煤业有限公司
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开工建设的批复
(晋煤办基发[2010]1407号)


晋城市煤炭工业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山西泽州天泰坤达煤业有限公司900kt/a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开工建设的请示》(晋市煤局规字[2010]62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山西泽州天泰坤达煤业有限公司是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39号文批准的重组整合矿井,由原山西晋城天户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泽州天圣煤业有限公司及两个关闭矿井整合而成,主体企业为山西泽州天泰能源有限公司。目前,该矿井整合改造项目的初步设计、安全专篇设计已分别经省煤炭厅、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以晋煤办基发[2010]350号、晋煤监安二字[2010]518号文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编制完成,建设单位出具了限期完成环评报告评价承诺书。矿井整合改造建设所选定的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符合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已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会审,工程质量监督已注册登记,矿井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为此,同意你局意见,该矿90万吨/年整合改造项目可于2010年11月15日正式开工建设(建设工期为5个月),建设期间你局要督促该矿做好以下工作:
  一、该矿进行整合改造基本利用原天户煤业有限公司机械化升级改造矿井原有系统,为此,要对剩余工程量进行细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有序推进工程进度,确保矿井建设各专项工程及设施同时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对施工、监理等各方进行统一协调,加强对施工过程的日常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三、该矿为高瓦斯矿井,要成立专业的瓦斯抽放队伍,建设过程中要及时对3号煤层瓦斯涌出量进行监测,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到抽采达标,加强通风管理,防止发生瓦斯事故。
  四、鉴于该矿井田内及周边采空区积水是一大安全隐患,在矿井建设全过程中要加强采空区探放水工作,配足探放水设备,配齐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严格做到有掘必探、先探后掘,防止水灾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建设,严禁私自增大系统能力,未经省厅批准,不得进行9、15号煤层的开拓延深,山西泽州天圣煤业有限公司为过渡期生产矿井,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到期后要立即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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