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文稿起草、信息调研、安全、保密、综合治理、信访、议案提案办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区内外事、对外接待和联络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组织部(与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老干部局合署)。
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工委有关组织工作的决定;负责区内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党组织及其成员的设置和配备,严格党内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负责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区内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区内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宣传部(挂统一战线工作部、台湾工作办公室牌子)。
负责拟订全区宣传教育计划,对干部职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抓好全区的理论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统筹规划全区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新闻报道工作;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负责全区统战、工商联、对台、民族和宗教事务等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政策研究室(挂法制办公室牌子)。
负责开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以及专项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起草全区综合性文稿;参与管委会对重大问题决策的辅助工作,提供咨询意见;负责政府法制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年度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计划;统筹管理建设资金和融资工作;负责地区统计、国民经济核算、物价管理和粮食管理等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经济发展局。
负责落实管委会关于扶持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有关规定;拟订全区招商引资政策,策划组织招商引资活动,协调和管理招商单位;负责招商引资有关奖励工作和管理第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负责编制全区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商业网点的布局规划、年度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全区打假、整规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科技和信息化局(挂知识产权局、金融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拟订开发区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有关科技政策的建议;管理全区科技经费;组织对外科技交流,开展各类科技项目申报、管理和科技奖励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协调与指导各园区、科技孵化器的工作;负责全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金融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拟订本区信息化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