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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开展镇容村貌治理。加强小城镇和农村社区生态环境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推动有条件的重点镇率先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立县域环卫保洁体制机制,着力建设一批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生态文明、环境优美的宜居城镇和乡村。2010年年底前制定出台建制镇镇区和乡驻地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明确达标验收标准,大力实施综合整治;2011年年底前1/2以上的建制镇镇区和乡驻地、2012年年底前全部建制镇镇区和乡驻地完成环境综合整治达标验收。

  加强历史文脉保护。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突出抓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地名及历史街区建筑保护,重视历史文脉的传承、发展和展示。重要地段和建(构)筑物要形成与地域、历史、文化、环境相适应的建筑风格和特色风貌,彰显中原文化魅力。

  提高城市集约节约发展水平。严格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鼓励执行低能耗和绿色建筑标准。2010年年底前完成36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及供热计量改造,2011年年底前完成既有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积极扶持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全力推进新能源实际运用,完善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督体系。积极倡导农村住房节能,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加快关停城市市区自备水源,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推动公共建筑、居民小区推广应用节水设施、器具,加强高耗水重点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加快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盘活城市闲置土地和低效使用土地,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大力推广节能省地型住宅,推广使用多层标准化厂房。继续加强城市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以下简称“禁实”)工作,加快推进乡镇“禁实”工作,到2012年年底,100个中心镇实现“禁实”。着力培育100家新型墙材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大力发展非黏土类、复合型、自保温墙体材料,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达到98%以上。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导,保障城乡建设快速健康发展

  建立覆盖城乡的规划体系。科学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引导城乡建设健康发展。加快建立由城镇体系规划、村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乡)规划和村庄规划构成的城乡规划体系,201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新一轮省辖市、县城(县级市)总体规划审批,完成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基本完成中心村规划编制。2011年6月底前实现省辖市和县城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2012年年底前完成中心镇主要街区、一般建制镇镇区近期建设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基本完成应当编制规划的基层行政村规划编制。大中城市同时完成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大力开展城市重要地段、特色街区和景观节点的城市设计。2011年年底前所有省辖市、县(市)完成供水、燃气、供热等8项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各省辖市、县(市)要根据本行动计划,2010年和2011年年底前编制完成下一年度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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